人民网成都6月10日电 据四川省人社厅官网消息,6月8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决定在疫情期间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抗体测定”纳入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将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抗体测定”纳入四川省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支付范围,价格按省、市(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通知要求,各地工伤保险经办部门要尽快调整信息系统,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