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6月5日电(朱虹)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安办获悉,省安委会日前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实施三年专项整治,实现全省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据悉,四川省的《行动计划》采取“1+1+2+12”模式,包括1个总方案、1个领导小组、2个专题、12个专项,即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成立以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记者注意到,四川《行动计划》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方案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特别是近年来安全生产基础较薄弱的行业领域,新增加了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行动计划》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的主要任务,特别是抓清单,将全省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贯穿《行动计划》全过程,作为落实专题和专项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4大清单,推动企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据了解,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至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6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为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专门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强化保障能力、改进监管方式、提升应急能力和严格问效问责等保障措施,并明确将把《行动计划》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和督查巡查工作重点内容,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务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