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实用性 泸州《森林防灭火应知应会66问》手册印发

2020年06月03日09:36  来源:大听网
 
原标题:突出实用性 泸州《森林防灭火应知应会66问》手册印发

  近日,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组织编印了《森林防灭火应知应会66问》手册,供市民学习掌握相关知识。

  手册以一问一答的形式,概要性地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基础知识进行阐述,突出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此外,手册还涵盖了森林火灾基本原理、森林防灭火管理、森林火灾预防以及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内容,为森林火灾预防及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准备、高效协作等筑牢基础。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此,我们也呼吁大家,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互相宣传、互相监督,安全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刘恩伯 记者 汪恒怡

  什么是森林防火?

  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活动的总称。

  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是什么?

  答:森林防灭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

  发生森林火灾该如何报警?

  答: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应立即拨通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怎样处罚?

  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

  森林火灾扑救不得动用哪些人员?

  答: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和含义是什么?

  答: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打早”是“打小”、“打了”的前提,是指扑火行动要迅速,初发火,火势弱,蔓延慢,容易通过投放较少的扑火力量,使用简单的扑火工具将其扑灭。一旦拖延时间,火不断蔓延扩展,扑火工作的困难就会越来越大,投放的扑火力量也要大大增加,后勤供应量和供应难度也将不断加大。

  “打小”是指要积极扑打火势弱,面积小的火,把林火扑灭在初起的小火阶段。

  “打了”是指灭火的彻底性,林火扑救时必须彻底清除火场的一切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实现“打了”是林火扑救的目标。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