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体劳动者坚持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敬业奉献,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华夏大地上谱写了一曲曲人间赞歌,为大国崛起作出了巨大贡献。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需要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做好劳动群众的各项保障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践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带有方向性、原则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在政治上严格把关,确保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在领导方式上积极改进,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在作用发挥上高度重视,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要在政策机制上充分保障,为做好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把握工作发展的新特点,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探索做好工会工作的新办法,不断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好组织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重要作用。要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职工群众通过正常途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劳动群众心坎上,不断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要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让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要自觉运用改革精神谋划推进工会工作,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坚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重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