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5月11日电 “党组(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党委)成员(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学忠在党组会议上领学的《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议事决策指导规则》,是荣县刚刚出炉的 “一规则三清单”内容之一。荣县这套“标本”,目前在自贡市各区县属于首创。
据悉,荣县制定“一规则三清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工作,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一规则三清单”包括《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议事决策指导规则》《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职责清单》《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清单》《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荣县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介绍,《荣县县级部门党组议事决策指导规则》对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党组(党委)会议议事基本原则、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要求、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程序、责任和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做到党组议事有了“章法”。
《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职责清单》则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加强理论武装责任、履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履行持续正风肃纪责任、履行夯实基层党建责任、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做好单位工作、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单位)重大问题八个方面进行了细化。使党组履行好职责有了“样本”。
据介绍,荣县制定的《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清单》,包括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召集和主持党组(党委)会议、主持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单位)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干部选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履行党建工作的统筹责任、履行党组(党委)会议的组织责任、履行思想政治建设的引领责任、履行从严管理干部的用人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履行夯实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履行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责任等七个方面22项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
荣县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介绍,《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清单》和《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出台,使书记履责有了“标尺”。在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职责清单的时候,盯住了“人”这个关键环节,后面同步制定了两个清单,“两个清单”,是前面“一规则一清单”的补充。(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