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年04月28日16:38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4月28日电 据南充市纪委监委官微消息,今日,南充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国清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刘国清先后三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春节拜年名义所送礼金共计5万元。此外,刘国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刘国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2. 顺庆区市场监管局花园坝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何平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2月,何平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00元。何平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 营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杨甫、民一庭副庭长张江枢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底至2019年初,杨甫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1000元及香烟、白酒等礼品。2018年,张江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1000元。杨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江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4. 高坪区都京街道办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姚强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3月,姚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2000元。姚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5. 嘉陵区原旅游局局长韩荣武、副局长何渊,嘉陵区委原农工办主任张应海公款旅游问题。经韩荣武同意,2018年7月6日至9日,何渊与张应海一道组织旅游局干部7人、农工办干部9人以考察学习为名,到贵州省荔波县小七孔景区、雷山县千户苗寨景区等地旅游。结束后,区旅游局报销交通住宿、门票等费用共计20400元,区农工办报销交通住宿、门票等费用共计20385元。韩荣武、何渊、张应海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全额退缴。

6. 仪陇县柳垭镇党委书记何环超标准接待问题。2019年9月24日,何环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安排陪餐人数,且对相关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制止不力,造成不良影响。何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蓬安县徐家镇派出所副所长曹飞龙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9年12月22日,在公安机关备勤期间,曹飞龙私自驾驶警车到辖区内一堰塘钓鱼。曹飞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