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临时生活补助 2000元/人

2020年04月23日09:24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4月23日电 (任重)据成都人社局官微消息,为保障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切实改善民生,成都市印发了《关于做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范围?

2020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的、在成都市登记失业持续三个月及以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用人单位缴纳3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记录、申请补助时仍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

(一)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三)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的渠道有哪些?

1.失业人员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点击“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办理”。

2.登录成都市人社局官网,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办理。

3.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成都就业 助你前行—失业登记”认证办理。

4.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场所现场办理。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的临时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如何申报?

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所在社区(村)未设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直接向所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 “四维信息系统”校验和录入相关信息。校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当面说明原因;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资料齐全且校验通过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和初审工作,并上报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复核。

提示:关注“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便民服务—社保基层网点”,可以查看和导航就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地址。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报材料有哪些?

符合补助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员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材料;

(三)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本人填写的《成都市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时限是多久?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市出台有关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是多少?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