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社保缴费不满15年 按政策补缴后可及时领取养老金

2020年04月18日10:13  来源:泸州新闻网
 
原标题:泸州:社保缴费不满15年 按政策补缴后可及时领取养老金

  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社保问题:四川省法定退休年龄女性为50岁,男性为60岁,快到退休年龄,社保缴费还未满15年怎么办?

  社保缴费也是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江阳区人社局回复,参保人员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不满15年,以下两种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补缴后,可及时领取养老金。

  一是2011年7月以前无中断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2011年7月以前有中断缴费,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99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的中断年限,年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省平工资的60%至100%,缴费比例为20%。补缴后若不满15年,则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达到第一条要求后,可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同时也不愿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

  若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除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外,社保经办机构还将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泸州日报记者 曾念)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