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最新公告 风寒感冒禁用双黄连口服制剂

2020年04月01日09:58  来源:重庆晚报网
 
原标题:国家药监局最新公告

▲药房里销售的双黄连口服液

双黄连口服液使用说明

双黄连口服液是备受老百姓关注的药品。

近日,国家药监局修订了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说明书,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增加恶心、呕吐、头晕、胸闷等内容,禁忌项应增加对风寒感冒者禁用和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药房:双黄连口服液卖得好

3月30日下午,记者走访了九龙坡区杨家坪桐君阁、和平、万和、全发、鑫斛等药房。在桐君阁大药房,复方板蓝根颗粒、双黄连颗粒、抗病毒颗粒、蓝苓口服液等几种常用药品被写在一张A4纸上,放在显眼位置。

该药房销售的为太龙牌双黄连口服液,分为普通版和浓缩版,普通版14.5元一盒,浓缩版26元一盒,均为10毫升10支装。工作人员推荐购买浓缩版,称药效更好。

在和平药房,双黄连口服液已经销售完。工作人员称,最近双黄连口服液销量很好,正在补货中。

在万和、全发、鑫斛药房,除了太龙牌双黄连口服液,三精牌口服液也有售。鑫斛药房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购买三精牌:“是老牌子,买的人多。”

走访中,记者从药房工作人员得知,近期双黄连口服液一直是销量较好的药品(以上药房销售的均为非处方药双黄连口服液)。

药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销售中发现,一些顾客并没生病,但都希望服药预防感冒。

国家药监局:风寒感冒者禁用

3月30日,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国家药监局已于3月25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40号)。

公告显示,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包括颗粒剂、糖浆剂、片剂、泡腾片、分散片、咀嚼片、含片、合剂、滴丸、硬胶囊、软胶囊、滴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统一修订。

对于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增加——

皮肤:皮疹、瘙痒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个例报告。

全身:胸闷、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有过敏性休克个案报告。

其他:头晕、呼吸困难、心悸等。

禁忌项应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风寒感冒者禁用。

注意事项应增加:过敏体质者慎用。

对于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增加——

有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头晕、呼吸困难、心悸等不良反应报告,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过敏性休克个例报告。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能购买到的非处方药双黄连口服液当中,在注意事项中标注的是:风寒感冒者不适用。禁忌则为:尚不明确。

提醒: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记者采访市药监局相关人士获悉,双黄连口服液主要成分是金银花、黄苓、连翘等,对于发热、咳嗽、咽喉肿痛有一定疗效,但患者应在咨询医师或药师的情况下服用。

据介绍,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中成药口服制剂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鼻炎康片、双黄连合剂(口服液、颗粒、胶囊、片)、复方丹参片(颗粒、胶囊、滴丸)、六味地黄丸(颗粒、胶囊)和黄连上清丸(颗粒、胶囊、片)。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1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中成药口服制剂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双黄连合剂(口服液、颗粒、胶囊、片)、鼻炎康片、复方丹参片(颗粒、胶囊、滴丸)、活血止痛散(胶囊)、清开灵颗粒(胶囊、片)。

市药监局相关人士提醒,如果身体健康又随意自行购买服用双黄连口服液,可能产生一些不良反应。购买时请对症下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你有必要知道这些

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40号)公告显示,修订后的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禁忌项应增加——

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风寒感冒者禁用。即将过去的注意事项调整为禁忌。

修订后的注意事项应增加——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文翰 摄影报道)

(责编:高红霞、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