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疫情期间的降薪,也要讲底线

罗昱

2020年03月27日15:02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我百分之百完成工作,为什么工资要扣30%呢?”“不接受的话可以离职。”这是一段近期在网上流传的微信聊天记录。在疫情期间,不论是新闻报道还是社交媒体,关于“降薪”的讨论并不在少数。从网友的反应来看,大多数人对适度降薪报以理解的态度,但同时,对打法律擦边球“毫无底线”地克扣薪资的行为嗤之以鼻。

疫情期间,受考验的不单是政府、医护人员、解放军战士、志愿者等,一些企业其实也在经历着生死考验。由于在疫情最紧迫的时候我们采取了“闭关将病毒闷死”的策略,某些行业不可避免地遭受冲击。比如,成都一位餐饮负责人不久前对笔者说,员工工资要发,店面租金要交,这两个月能“活”过来真是挺不容易的。

可见,在疫情期间,在几乎零收入的情况下依然要承担多项支出,这样的难题对于一些“家底”并不厚实的企业来说,确实头疼。笔者认为,疫情期间,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企业为了“活”下去,对员工实施适当的降薪,是可以理解的。今年一月,人社部就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言下之意,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如果出现困难,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协商方式适当降薪,既合情合理,也有法可依,相信员工也能理解和支持。道理很简单,要是企业都“活”不下去,薪资也就无从谈起了。

合法合理地降薪没毛病,但有些企业的降薪明显“变味”,更像是在“找茬”肆意克扣员工的劳动报酬。据工人日报消息,某房企一名员工二月份的工资条显示,当月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累计4500元,但缺勤扣款3103.5元,到手收入仅为48.37元,意味着一个月几乎白干了。这名员工被降薪的理由更是“霸道”:居家办公不算正常出勤。笔者不禁想问,该房企做出让员工居家办公的决定时,有提前告知这“不算正常出勤”要扣工资吗?

居家办公,是为了在抗击疫情形势困难时期尽可能阻断人传人的途径,是审时度势的办法。如此将“居家办公”和“不正常出勤”划等号,失理失人心。在不久前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中,对居家办公的薪资问题也有所涉及——对于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可见,疫情期间员工居家办公,企业以“非正常出勤”为由克扣薪资是违法的。

对于企业来说,在疫情期间,适度降薪甚至尽量不降薪,体现的是一种担当。如何让员工有归宿感,如何让员工把自己看作企业的一份子,就是看关键时候能否让他们感受到足够的体贴和呵护。企业希望降低成本无可厚非,但在如何对待员工的问题上,也要具备长远眼光:有句话叫“员工好则企业好,企业好则员工好”,二者是互相成就的,企业在要求员工努力高效地工作时,应该多给予员工人文关怀,不能没有底线地一味“压榨”,让他们流汗又流泪。

目前的复工复产,是在经历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展开的,不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可能都会碰到一些新的问题,因此解决方式自然也不能保证都是科学合理的。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来说,疫情当下,类似“降薪”这样敏感的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哪些属于合理降薪,哪些属于恶意克扣,应该有灵活的判断标准。对于在疫情期间合法利益被肆意损害的劳动者,必须要有人有法为其做主。只有劳动者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复工复产才会更稳定地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才能更快回到正常轨道。

(责编:罗昱、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