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2日电 据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消息,2月28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免职名单。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杨林兴的提请,决定免去:
杜 磊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云春的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曾 平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云春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范永友为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 磊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赖旭刚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根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汛的提请,免去:
汪小川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 剑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林乐斌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朝云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邹 波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万晓波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 杰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 锋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勇的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邹 波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林乐斌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 剑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 杰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张朝云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徐翻翻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黄 霞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慧至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华 江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乐的提请,免去:
陶 琦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易从中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蓝 波的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