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记者从威远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月20日,威远县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服务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营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县域范围内疫情划分标准、复工营业行业时间安排、复工营业必备条件、标准和复工方式 。
《意见》指出,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酒店)、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购物中心、批发市场、便利店、理发店、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设计咨询、信息服务、劳务服务、企业管理、农资销售相关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商务租赁等房地产服务企业,达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必备要件及营业标准后,不需备案审批,可有序恢复经营活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个体商户参照执行。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员聚集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营业,包括家政行业,影院、剧场、网吧、酒吧(含KTV)、茶坊茶馆、麻将馆等娱乐场所,各类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意见》要求,以上一般服务业企业(个体商户)在达到全员排查管控到位、防疫物资准备到位、防控责任落实到位、防控预案措施到位等4项复工营业必备条件,以及经营场地、办公等场所已全面消毒,经营场地、办公等场所周边环境符合卫生要求,返岗人员身体健康并已向企业(个体商户)作出健康申报准确真实的书面承诺等12项复工营业基础标准和要求后,可自行有序复工营业。特殊行业需同时满足基础标准和专项标准方可复工营业。
日前,记者在威远县城看到,一些服务业企业(个体商户)已有序复工营业。(记者 徐静 全媒体记者 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