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通知 规范疫情防控救治政策执行

2020年02月07日08:35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2月7日电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2月5日,四川省财政厅、卫健委、人社厅、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川财社〔2020〕10号),提出五个方面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依规落实救治政策

严格落实确诊和疑似感染人员医疗救治费用。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保障对象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医保基金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保障范围。

严格执行补助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临时性工作和加班值班补助,不得擅自调整补助标准和扩大补助对象范围,严禁“搭车”发放、变相普惠发放,更不得借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依法开展应急采购

规范执行紧急采购政策,对未挂网的急需药品和其他物资设备开设紧急采购渠道,确保急需物资、设备及时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任何采购单位也不得借紧急采购之名擅自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纳入紧急采购范围。

合理添置设施设备

按照“突出重点、保障急需”的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紧缺的检验检测、重症救治等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改(扩)建,确保医疗救治需要。不得使用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购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超标准购置设施设备和装修改造病房。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对虚假冒领、挪用挤占、假公济私、损失浪费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