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的威远县令李南晖是甘肃通渭人,在任14年间,他体恤民情、勤政务实,修城池、筑河堤、建书院……“百废俱兴,民心爱戴,欢若一家”,民间称呼他为“清廉知县”。
相传,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李南晖到任威远,次年募资开修的东桥和北桥,耗时十余载。在此期间,李南晖又发现县城无城墙可固,一幅颓败景象。于是,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春三月,雇役金木土石各匠夫,开工兴修县城(城墙)。
有一天,李南晖到现场巡查,见到城墙已有半人高,很是欣慰。他走到一段新砌的城墙前,情不自禁地抚手一摸,没想到石沙纷纷落下。这段城墙还是县城余翰林家包工。
原来,余家见县太爷发出的布告,知道城池修建非小工程,自然也能挣下不少银子,于是就包揽下其中一段。为了免除长途运输的花费,就用附近所产的劣质泡沙石代替青石,心想时间一长长上青苔,谁能看得出区别呢。
万万没想到,这县太爷一来,不光是看,还用手摸。这一“审”石头,问题就暴露出来了。李南晖虽然心里很恼,却并没发怒,只说:“没有想到你们翰林家也会办这种事。难不成要从这城墙上扒层皮下来?”余家管事赶紧回去向余老太爷汇报。老太爷满不在乎,“送上些银子,此事自然无虞。”
第二天,就有人前往拜访李南晖,送上银两。李南晖言:“吾若收之,有负圣上之托,有负百姓之望。不如,尔等将其捐作修城之资,行为可嘉。”
此事一传出,前来捐资者众。从此,再无人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李南晖随后于西门建碑亭一座,“晒”出县城兴修起止时间、长宽高尺寸及用工、钱币花费明细,既保证了城池修建的质量,也让参与修建的人和官员接受监督。
正因为李南晖的清廉正直,威远县城在建成后赢得了当时“蜀中第一城”的美誉,至今该县仍保留有古城墙52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