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雇吊车偷盗铁塔砸死两人 两男子分别获刑8年、10年

2020年01月07日08:10  来源:封面新闻
 
原标题:大白天雇吊车偷盗铁塔砸死两人 两男子分别获刑8年、10年

  车水马龙的成都金芙蓉大道高架处,某铁塔公司离职员工与废品收购站老板勾结,雇来吊车,大白天盗窃铁塔。过程中,铁塔滑落砸中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车内两人当场死亡。

  近日,成都金牛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吴某和王某某以盗窃罪、过失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分别被执行有期徒刑8年和10年,并判赔偿该公司30余万元。

  离职员工勾结偷盗铁塔 铁塔滑落砸中面包车

  2018年12月29日下午14点左右,某铁塔公司的离职员工吴某与废品收购站老板王某某根据预谋,到金芙蓉大道高架路口处盗窃通讯铁塔。

  由于两人并未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盗窃过程中,吊车在路边吊运时发生意外,铁塔滑落,正好砸中了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车内的胡某某、周某某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事发后,吴某和王某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警方调查发现,这并非两人第一次对该公司下手,此前该公司丢失了6座铁塔也是吴某、王某某所为。

  从2018年12月初至事发当天,吴某和王某某多次在金牛区天回街道明月村、于家村、杜家村等地,采用吊车吊装的方式,盗窃该公司的7座(包括事发当天未成功盗窃的一座)通信铁塔及附属通信设施。

  到手后,两人又将被盗物品运至废品收购站进行销赃,自首时赃款全部被两人挥霍一空。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两人盗窃铁塔价值37.5万。

  被判盗窃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去年10月,金牛区检察院对吴某、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盗取被盗单位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但由于两人在盗窃第7座铁塔过程中,发生了铁塔滑落致使两人当场死亡的意外,阻断了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盗窃金额应该扣除第七座塔的价值,最终认定,实际盗窃金额为30.1万。

  除此之外,法院判定,两人在城市主要道路旁,疏忽大意,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通信铁塔的吊装作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去年12月30日,法院以盗窃罪、过失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吴某和王某某两人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吴某执行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6万元,王某某执行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8万元,同时判定两人共同向该铁塔公司退赔30.1万元。吴某、王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