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成都五城区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出租车将被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2020年01月07日11:29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月7日电 (任重)据成都市政府网消息,为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规定,对五城区现有未投入运营的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自2020年1月1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仍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依法收回相应的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原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相应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

(责编:袁菡苓、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