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成都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8条

2020年01月03日10:38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原标题:网友给成都市委书记、市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8条

  近期,成都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市长的28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就成都市噪音污染现象本人打算提一点建议。每逢过节或者商场周年庆,大大小小的商场可能都会选择在商场外做一些宣传和优惠活动,但这些活动有可能就会产生大量的噪音,进而影响居民的生活休息。以我本人为例,我就住在双流万达广场对面的佳兆业威登郡,因为临街以及广场的商务活动确实太过吵闹,我也报过警,联系过城管,但老实说,没有什么实际效果。直到后来有一次城管部门相关人员给我说,城市噪音的检测监督与商场商务活动的审批机构并不是同一个,审批部门只管商务审批,基本不管噪音是大是小,城管部门对此也很苦恼。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我告诉城管部门我有万达广场噪音污染的证据,但得到的答案是证据必须由城管现场收集,我的证据不算。所以我在想,咱们成都市是不是可以在商场啊这些噪音污染可能比较严重的地方设立一些噪音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并加大巡视力度,这也是智能城市的一方面吧,而且也利于噪音管控。最后说一句话:我们需要的不仅是青山绿水,我们也需要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希望书记您能委派相关部门领导回复,而不是派一个最基层的小员工来回复我的问题,因为他们只能层层上报,这样的话,我的建议作用又体现在哪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我区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经东升街道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万达广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的情况属实。12月15日,东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到现场调查核实,双流万达广场在其户外停车场内举行成都国际汽车博览会活动,该活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活动期间存在使用高音喇叭涉嫌噪音扰民的情况,东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针对其噪音扰民的情况进行了如下处理: 一、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东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万达广场管理方及活动主办方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责令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等发出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责令万达广场管理方及活动主办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万达广场管理方表示将加强管理,准备自行购置噪音检测设备,对在举行商业活动时产生的噪音进行检测,将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下一步,东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将加强对万达广场的巡查力度,并对在举行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等发出的噪音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东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双流区长岛国际合计一万多人的社区统力大道未打通成断头路,希望贯通。请协调轨道交通顾及一万人的出行需求,站点尽量靠近小区。 提前收房绿化、交通各种配套不具备收房条件,请求周边配套具备居住条件再统一交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我区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交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统力大道跨江安河连接光华8线工程目前暂无相关建设计划。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委区政府专项工作安排和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的。针对该片区交通现状,我区已将蓝润置业周边道路项目列入2020年市政工程项目计划,待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将由相关业主单位依规实施。 区住建交通局将及时把您“站点尽量靠近小区”的呼声转告市轨道交通集团。

  【网民留言】

  我是绿地468云玺5期3栋的业主,小区于2017年9月交房。近两年下大雨窗户就会漏雨,维保单位于2019年8月27日来进行维修,告知是因空调机位外的百叶窗装反了,导致下雨空调机位室积水侵入屋内。维保告知出200元可以帮忙调整过来了。小区目前还在质保期内,空调位百叶窗在建设时就装反了,是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房屋漏雨问题从交房到现在两年都没解决,现要求维保无偿调整空调机位百叶窗,恢复屋内受损装修部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非常重视,对您提出的房屋外墙及空调机位漏水问题再次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质量问题投诉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该诉求于9月3日已进行回复。接到本次留言后,我们已再次向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了您的诉求,并协调市质监站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接下来我们将全力配合相关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质量投诉联系电话:86649464。 12月27日,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与您取得联系,已将相关情况详细告知您。

  【网民留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远大中央公园21栋的业主,买房开发商并未告知物业用房的存在,今日发现小区物业用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建立自己的食堂,对外宣称此区域是他们的物业用房,物业用房法律规定是服务于业主,为何变成服务于物业的地方?现在食堂遍地油烟,老人小孩随时经过都可能滑倒,使我们业主的生活质量大幅度降低,恳请领导拆除食堂,还给我们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核实:您反映的远大中央公园物业开设食堂的问题,您反映的位置规划及设计用途均为物业管理用房,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分别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您反映的食堂实际为物业服务企业为项目员工设置的工作餐制作及就餐处,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正常需求,规划建设国土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油烟排放和日常管理。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2019年12月9日,华阳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该物业食堂办理了从业人员健康证,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前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同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综合执法二大队。2019年12月16日,综合执法二大队联合华阳街道市场监管所现场约谈该物业食堂负责人,向该物业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该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餐饮服务。2019年12月20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汇同华阳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再次到该食堂核查,发现该食堂大门上已张贴停业公告,物业李姓负责人称,已在重新选址开办职工食堂。 感谢您的留言,若还有疑问,请联系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68772041;请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028-68772803。

  【网民留言】

  炜岸城停车场于2019年12月15日开始打围,开发商将所有车位通过在地面及承重柱打膨胀螺丝及拉钢丝的方式进行了“封存”。此施工存在如下隐患: 1、在承重柱上密集的打膨胀螺丝会破坏柱子的质量稳定,给整栋楼带来安全隐患 2、地面打螺丝钉,容易造成漏水,对车辆造成损害,且地面的螺丝钉易造成过往人员被绊倒,对居民出行安全造成隐患。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炜岸城停车场打围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区已责成区住建局、区应急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承重柱上密集的打膨胀螺丝会破坏柱子的质量稳定问题。经区住建局查实,开发企业在承重柱上打少量的膨胀螺丝固定围挡,对结构损害极小,不存在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您若坚持认为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论进行相应处理。 关于您反映地下停车场照明不足问题。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公共区域日常管理,增设相关安全警示提示,同时对地下室相关照明设施进行排查,对损坏的照明设施立即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广大业主安全出行。 关于您反映打围施工破坏原有消防喷淋设备问题。经区应急局查实,该小区地下车库打围区域为车位产权面积,不涉及消防隐患,同时现场未发现破坏原有消防喷淋设备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19日,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工作人员分别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与接受。欢迎您拨打区住建局质安科电话(84851420)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成都市金牛区蜀西南三路98号万科锦西润园楼下幼儿园公开违建,侵占市政道路,小区业主已投诉多次,但成都市金牛区综合执法队,承诺老百姓的事,根本不办。

  答复意见:

  网友朋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违建”的问题,经金泉街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收悉您关于蜀西南三路98号万科锦西润园楼下幼儿园违建的留言后,金泉街办赓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幼儿园户外操场所占用地属于商业用地面积分摊,且未占用其他商业用地分摊面积,不存在侵占公共用地的问题。该幼儿园在其租赁的户外商业红线内修建长30米,高2.2米的铁质栏杆,属违法构筑物。目前,该违法构筑物已拆除。 下一步,金泉街办将加强对该片区的监管,防止违建问题出现反弹。 2019年12月24日,金泉街办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调查处理情况,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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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