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具体体现。领导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少数”,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树牢制度意识,坚决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用好手中权做好份内事,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意识是前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只有把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任务、政策制度转化为思想和行动自觉,才能增强执行力、展现执行力。领导干部必须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不断夯实理论根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要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要求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领导干部更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
率先垂范是关键。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失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制度建设的大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制度执行的良好制度文化。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自觉用制度规范言行,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制度执行是根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广大干部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带头坚持原则,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做到上行下效。
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正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主流,从中国国情出发,创造性地建立了一整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齐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