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
强化监督问责。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党性不强、作风不正以及其他行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定惩治腐败。“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只有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主体,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推动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把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要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的表现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作风建设要抓的重点 。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是不是尊崇和执行党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政绩观,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尺子。
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做到抓早抓小,及时遏制苗头性问题。要坚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共监督,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勇于担当,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