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公寓如何申请?人才认定标准是啥?成都市住建局解答

2020年04月28日22:14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4月28日电 (任重)想要申请人才公寓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到哪儿去申请?有关人才认定标准和人才申请认定流程的问题等等,28日,成都市住建局官微为市民解答。

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详见附件一)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3、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劳动(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可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首页下载);

5、符合高端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 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申请流程:

1、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唯一申请入口)提出申请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2、按照提示要求,上传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影像资料;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信息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最终取得资格。

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待人才公寓项目开始租售,有关部门将会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采取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报名登记、选房签约。人才个人也可以随时关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有关人才公寓项目租售的公示。

特别提示:如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变更。

租售方式:

1、先租后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规定政策优惠面积部分),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5年租赁期间,区(市)县应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市场租金价格的25%给予租金补贴。

2、共有产权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价格按份额购买人才公寓,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按份共有不动产权。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动产份额比例为75%(规定政策优惠面积部分),其余份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

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3、优惠出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人才资格认证:

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有关部门,采取并联审核方式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高端人才资格进行认定。

高端人才安居资格:

高端人才安居资格,由组织、人社、住建等部门采取并联审核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具体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高端人才类别进行认定;

组织部门负责对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

人社部门负责对人才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审核;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辖区登记注册进行认定;

住建部门负责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

初审取得资格后须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住建部门最终确认安居资格。

最后要提醒大家:适用对象需要是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附:成都市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依据及分工

各区(市)县咨询电话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