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指南匯總

2021年02月08日15:47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成都市金牛區

一、適用對象

在金牛區居住的來蓉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人員,且在本區域(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5+2”區域)就業的,其隨遷子女申請在金牛區接受義務教育,適用本細則。

二、申請條件

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仍以“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

(一)積分申請

1.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 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金牛區合法穩定住所,且在金牛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於5分,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應為“住宅”)﹔

2.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証﹔

3.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証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証明(如:《醫學出生証明》、《獨生子女証》等)﹔

4.申請人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証明)。

(二)未辦理積分申請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証(本市戶籍隻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証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証明(如:《醫學出生証明》、《獨生子女証》等)﹔

3.申請人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証明)﹔

4.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金牛區連續居住滿一年(如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証》、房產証等)﹔

①自購房者:提供金牛區范圍內房屋所有權証或購房合同,並提供《房屋信息摘要》(區政務中心房管局窗口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辦理。

②居住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購房者:提供金牛區范圍內房產証明和親屬關系証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金牛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証》。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金牛區范圍內租賃合同。

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提供金牛區范圍內該單位集體宿舍的房產証明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証明。

5.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符合上述兩類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其隨遷子女由金牛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辦理程序

(一)就學申請

就學當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請人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

(二)街辦審核

5月工作日,街道辦事處通過平台,在網上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審核。審核期間,如需申請人補充材料或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需進一步審核的,申請人按平台提示辦理。審核通過的,由平台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審核未通過的,由平台反饋原因。區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核查審核結果。

(三)學位確認

7月第三周,通過平台發布申請人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申請人及子女在復核時間內,持《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及相關証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安排的學校進行復核,確認學位。

(四)學生報到

8月第四周,通過復核的學生根據學校安排,到校辦理報到手續。

四、工作職責

(一)區政府辦負責全區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

(二)區教育局負責全區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宣傳、組織、實施、督促,負責根據學位統籌安排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轉)學工作。

(三)區人社局負責協助、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開展申請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查驗,對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進行查處。

(四)區住建和交通局負責協助、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開展申請人居住房產証明信息查驗。

(五)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開展申請人工商營業執照信息查驗。

(六)區公安金牛分局負責協助、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開展申請人戶籍和居住信息查驗。

(七)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各自轄區內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組織並協同相關部門審查各自轄區內申請人相關材料。做好相關政策宣傳解釋和申請人網上申報指導工作。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履行各自工作職責,並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加強部門間聯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堅決杜絕審批工作的隨意性,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機制,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按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其他

(一)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証明。

(二)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在同一區域、同一學段內不得申請轉學。已在本市“5+2”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不再辦理“5+2”區域內轉學。

(三)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証件、証明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子女在金牛區入學資格。

(四)2021年8月31日前年未滿六周歲兒童申請材料不予受理。超齡的小學一年級兒童申請就讀,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讀証明或緩學証明。

(五)小學、初中畢業年級(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不接收轉學生。

(六)區教育局根據學位統籌安排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轉)學工作。在本片區公辦學校學位緊缺情況下將跨片區統籌或安排進入區政府委托的民辦中小學就讀,小學高段、初中二年級轉學生統籌安排到區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就讀。  

(責編:袁菡苓、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