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
一、適用對象
在青羊區居住的來蓉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人員,且在本區域(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視為一個區域,以下簡稱“5+2”區域)就業。
二、申請條件
(一)積分申請
1.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 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青羊區合法穩定住所,且在青羊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於5分,其居住房屋性質應為“住宅”)﹔
2. 申請人持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証﹔
3. 申請人出具與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証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醫學出生証明》等)﹔
4. 申請人持有與“5+2” 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在“5+2”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証明)。
(二)未辦理積分申請
1. 申請人持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証(本市戶籍隻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
2. 申請人出具與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証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醫學出生証明》等)﹔
3. 申請人持有與“5+2” 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在“5+2” 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証明)﹔
4.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已在青羊區合法且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①自購房者:房屋所有權証或購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購房者:房屋所有權証和親屬關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証》(房屋性質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賃合同。
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該單位集體宿舍的房產証明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証明。
(三)申請非畢業年級轉學及初中入學,需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學籍証明需含學生姓名、身份証號、國網學籍號、現就讀年級等信息。
重要提示: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証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申請時間
2021年4月20—5月20日
四、申請方式
2021年4月20日起,家長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成都招生考試”,點擊菜單欄“升學工具”中的“義教招生入學平台”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台”注冊、登錄后,進行線上申請。
五、結果告知
5月份的工作日,青羊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公共服務中心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台”,在網上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審核,並通過平台發布審核結果通知。
1. 對通過審核的,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並於入學當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內,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台”,告知申請人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2. 對需補足相關材料的,平台通知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現場提交。
3. 對未通過審核的,通過平台反饋原因。
六、到校報到
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按報到時間安排,出具《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到安排的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溫馨提示:
1. 已在“5+2”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同一學段不辦理“5+2”區域內轉學,請將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於6月6日前交回現就讀學校,繼續在原學校就讀,直至完成該學段學習。
2. 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並按照2021年成都市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學校相關政策安排升學,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由現居住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就學。
3. 小學、初中畢業年級(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不接收轉學生。
咨詢電話
(以下電話區號統一為028)
青羊區教育局:86632155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86647997
青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938663
青羊區行政審批局:86263642
青羊區住房建設和交通運輸局:87700580
青羊區西御河街道辦事處:86250753
青羊區草市街道辦事處:86912289
青羊區少城街道辦事處:86112360
青羊區草堂街道辦事處:87765125
青羊區府南街道辦事處:87365152
青羊區光華街道辦事處:65215759
青羊區金沙街道辦事處:87326367
青羊區黃田壩街道辦事處:87414737
青羊區蘇坡街道辦事處:87460208
青羊區文家辦街道事處:87074928
青羊區蔡橋辦街道事處:87073617
青羊區康河辦街道事處:8664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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