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分區分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出爐

2020年02月14日13:19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局部流行區

在前述措施基礎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一、醫療救治

87. 全面加強醫療救治措施,多措並舉,緊急建立一批集中救治醫院,建立病例轉運機制,嚴格落實分類救治策略,以保証全部病例得到最大限度的救治。

二、交通衛生檢疫

88. 實施最嚴格的交通管制和衛生檢疫,堅決切斷病例輸入輸出。所有進出路口無特殊原因不准車輛人員出入。全面停止區域內公交、地鐵、輪渡、中短途客運等公共交通運營,關閉火車站、機場、汽車客運站、港口碼頭等所有運輸場站進出通道,除防疫人員、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資外,一律不得運輸。實施嚴格交通管制,除經許可的保供運輸車、免費交通車、公務用車外,區域內實行機動車禁行管理。

三、人員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

89. 必要時採取人群聚集管制管控措施,全面限制人員間相互接觸。

90. 實行最嚴格的社區網格化管理,每日對社區、鄉村居住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和管控跟蹤,限制其外出活動和與他人接觸。

四、疫點和疫情嚴重地區封鎖

91. 有確診或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區、院落、單位、企業、場所等,予以封鎖,限制人員流入流出。

92. 對確認為局部流行區的縣( 市、區) 劃定為疫情嚴重地區並實施封鎖,對該區域全部居住人員實行健康監測和居家隔離觀察,封鎖期間一律不得外出;除工作必須和生活補給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疫情嚴重地區。

五、應急物資保障

93. 可依法對本區域內應急物資進行緊急征用,並給予相應補償,統一分發和調配。

94. 實施防疫應急運輸通道管制,確保防疫應急物資運輸快速安全順暢。

六、經濟運行

95. 確保本地區群眾基本民生和涉及全局的重大經濟活動運行。

96. 全面取消人群聚集性經貿活動,限制或停止集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採取停工停業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97. 保障批發市場、超市、藥店、便利店等重點骨干商貿企業正常營業。

七、社會秩序

98. 除公共醫療衛生、應急災備、交通生命線等應對疫情急需和事關基本民生、涉及全局重大經濟活動的重點項目外,其余項目暫緩實施。

99. 重點保障群眾基本民生和疫情防控、醫用物資等運輸服務需求。

八、市場供應和監管

100. 實行統一到外採購,與外界完全隔離,強化與非流行區農產品生產基地對接,協議訂單生產,專人專車運輸,專人監管,全面消毒、封閉包裝,由政府指定郵政、快遞企業,調動社區物業等力量參與配送,專項專戶供應。

以上仍未包括的其他防控措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四川省相關防控方案的規定實施。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