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共抓大保护"打好"生态优先"牌 泸州渔民退捕任务已全面完成

2020年07月17日10:43  来源:泸州新闻网
 
原标题:落实"共抓大保护"打好"生态优先"牌 泸州渔民退捕任务已全面完成

7月16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泸州市渔民退捕任务已全面完成,禁捕退捕工作重点转移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和渔民安置保障上。

泸州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拥有大小河流96条,其中市管河流6条。长达136公里的长江泸州段,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水域,有上游珍稀特有鱼类70余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鱼类有白鲟和达氏鲟,国家Ⅱ级保护鱼类胭脂鱼是其中的代表。

按照党中央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泸州市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要求,泸州市渔民退捕转产涉及到6个区县、765艘渔船、渔民1540人。

对此,泸州市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立泸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制定长江流域泸州段禁捕补偿工作实施方案,以达到全面完成禁捕退捕、保护长江水生生物的目的。并将禁捕工作纳入对区县的目标考核,定期督导通报,对没有按时完成退捕工作的区县实行倒扣分制,确保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泸州市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禁捕实施范围和对象、禁捕补偿安排、禁捕责任主体、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渔船退捕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泸州市对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核查渔民家庭情况、社会保险、有无住房、是否贫困户等信息;每季度通过家庭调查、电话联系、群众走访等方式,逐船逐户了解退捕渔民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实现“一船一档”信息化动态管理;开展渔民转产项目档案管理及全程就业追踪,做到转产渔民“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发展一户、跟踪一户”。

按照“培训服务一批、产业带动一批、创业就业一批、社会保障一批”原则,泸州市实行因户施策、分类帮扶,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全面纳入职业农民和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个性化培训需求清单,每人补贴2000元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按规定及时兑现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泸州市退捕渔民上岸有出路。

泸州市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226人次,792名渔民选择自主经商和外出务工就业,人均月收入3000元以上。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退捕渔民,鼓励其采取投工投劳、土地入股等方式,加入生猪养殖、渔业养殖、精品果业种植等产业发展项目,通过龙头企业、专合社带动发展。目前,已有408名渔民转产到现代农业,户均月收入2000元以上。

如合江县选派人员结对帮扶转产渔民,逐户走访了解渔民的就业意向、技术特长、培训意愿等,根据渔民自身优势和发展意愿,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培训机构,由指导老师到渔民转产生产现场进行指导培训,引导渔民发展适合的产业,增强他们“洗脚上岸、转产致富”的信心。

合江县荔江镇税湾村渔民全光友发展荔枝、真龙柚、藤梨等果树,种植规模达到20亩,年增收15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困难退捕渔民,泸州市还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参加养老保险等方式,保障渔民基本生活。

泸州日报记者 简放鹏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