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旺苍县“7·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07月07日18:55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7月7日电(朱虹)今日,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四川广元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7月28日13时01分,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厚信煤业)11031采煤工作面采止线以西2#立眼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4万元。经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出对10名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等问责建议,其中,县处级3人、县处级以下7人。建议将4名企业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四川煤监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成立了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广元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责任组、技术组和应急评估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称,厚信煤业在11031采煤工作面采止线以西违规布置采煤作业点,违章裸露爆破处理2#立眼上口堵塞的大块煤矸,引爆积聚瓦斯,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还包括,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虚设,安全管理断档等6方面内容。

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方面,煤矿违反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在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仅同意维修采煤工作面的情况下,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采煤,借整改之名布置非法作业点组织生产。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如实报告。

在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方面,《旺苍县厚信煤业公司采掘工程平面图》《旺苍县厚信煤业公司通风系统图》均未反映事故作业区域采掘或通风系统情况。事故作业区域未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瓦斯检查报表、测风报表、生产综合调度台账、矿级领导入井带班记录等资料均未反映该区域的相关内容。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虚设,安全管理断档。矿长李方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过期;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均为挂名,通风技术人员为业主徐武平兼任;矿井所设的“五科”和“五队”均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包代管。

同时,事故作业区域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岗哨、撤人范围和撤人距离等无规定;事故区域无全负压通风系统,违规使用一台5.5kW的局部通风机采用风筒分叉方式同时向3个作业点供风,风量不足且通风极不可靠,停风不停工、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乱,不执行炸药、雷管领退管理制度;放炮管理混乱,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在瓦斯浓度达到1.2%且未检查附近环境瓦斯浓度的情况下违章“裸露”爆破,存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混乱。

厚信煤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不到位。事故作业区域的瓦斯检查工和井下爆破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瓦斯超限继续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携带自救器。

与此同时,福庆乡党委政府煤矿安全属地管理职责、驻矿安监员直接监管职责、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旺苍县委、县政府负有领导责任。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