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電梯起糾紛,法院為何沒有一判了之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對改善居住環境作用重大,尤其是對老年人和殘疾人而言,電梯的意義不言而喻。最近,成都市金牛區某小區的住戶卻因加裝電梯的事情鬧到了法院,起因是一樓住戶不同意加裝,並在施工時阻攔,二樓至七樓住戶聯名將一樓住戶告上法庭。
據了解,該小區為金牛區金泉街道一老舊小區。原告為小區12棟2至7樓的業主,被告為1樓一戶業主。
在經過了前期溝通協商、意見征求、業主表決等流程后,2樓至頂樓業主均表示同意安裝電梯,但1樓住戶仍對安裝電梯表示強烈反對。
1樓住戶為兩名75歲左右的老人,經過社區多次溝通、宣講政策,兩位老人仍然拒絕加裝電梯。考慮到該棟居民中老年人較多,滿足優先加裝電梯的政策,有關部門依照規定同意了該棟加裝電梯的申請。
在施工單位現場勘查時,1樓的兩位老人現場阻撓。協商無果之下,其他業主一紙訴狀將1樓住戶訴至法院,要求其不得阻撓、妨礙電梯施工。
原來,1樓的兩位老人因為自身使用電梯的機會少,且加裝會影響到採光、通風、產生噪音等,不願意安裝電梯。
法院了解到情況后,出於鄰裡關系等因素考慮,開展了多次調解工作。金牛區法院金泉法庭法官李詩雨告訴記者,這類案件判決比較簡單,但強硬地支持或駁回訴訟請求並不利於矛盾的化解,鄰裡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對簿公堂很可能會傷害到鄰裡感情。
為此,李詩雨多次與1樓的兩位老人及其子女耐心溝通,向其講述了國家推進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好處,同時也耐心聽取了兩位老人的顧慮。
李詩雨積極勸說該住戶換位思考、相互理解,要考慮到其他高樓層住戶老人年齡較大、上下樓梯存在不便的狀況。
隨后,法院安排了一次調解,雙方冷靜地說明了各自的情況和訴求。之后,該樓棟召開了協商大會,達成調解,其他業主同意對1樓住戶給予一定經濟補償,1樓住戶不再反對電梯安裝。
最終,該樓棟業主順利簽署了調解書,鄰裡糾紛得以圓滿化解。(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實習生 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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