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8年最終拿回“投資款” 這395人將拿到913萬余元還款
人民網成都3月18日電 (王凡)“感謝民警,幫我們把錢要回來了。”3月17日上午,在四川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非法集資涉案資金返還儀式上,馮先生領到12萬余元退款后,十分高興。
包括他,395人將拿到913萬余元還款,他們都是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投資人”。
時隔8年能拿回“投資款”,背后經歷了一場數年的正邪較量——借款方混淆還款數據稱錢已“還清”,民警在關鍵物証滅失的情況下,根據零碎線索梳理40多個關聯賬戶的10萬余條交易數據,終於戳穿借款方的“謊言”,讓他不得不配合處置名下資產,向“投資人”還款。據了解,這也是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辦理的非法集資案件中最大一筆現金返還案件。
多方達成還款協議后
借款方出具審計報告稱已“還清”,申請撤案和解封資產
時間回到8年前,2014年5月,家住資陽的馮先生通過中間人,將多年的積蓄35萬元借給鞠某。“每月利息約5600元。”馮先生稱,在拿了3個月利息后,利息斷了。
鞠某從馮先生等“投資人”處借的錢,都是借給謝某的。2017年12月,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立案調查該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后發現,2013年至2014年期間,謝某等人因其經營的某房地產項目需要資金,通過鞠某經營的資陽某投資咨詢公司,以月息1.8%向資陽的不特定群眾借款5980萬元。后因謝某等人經營不善,無力還清借款本金。
“調查后,在我們的見証下,三方達成還款協議。”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李棟梁介紹,2017年12月,謝某、鞠某以及投資人代表三方共同清算還本付息情況后確認,謝某欠付395名投資人本金2312萬元。隨即,三方以還款協議予以確認。
然而,2018年3月,鞠某因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收監服刑。5月,謝某聘請的律師向辦案部門提供一份謝某與鞠某資金往來的審計報告稱,謝某通過鞠某共借款5980萬元,而返還的本金、利息及居間服務費共計6490.95萬元。
李棟梁說,據此,謝某律師提出其還本付息金額已遠超借款本金。根據相關規定,謝某律師提出,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不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理,並要求公安機關撤銷謝某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解除查封謝某等人名下的資產。
“謝某突然推翻多方達成的還款協議。” 李棟梁介紹,為此,395名投資人找到辦案部門,要求查清謝某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追回他們的經濟損失,並嚴懲謝某等人。
一年時間梳理10萬條交易數據
戳穿“還清謊言”,借款方終配合處置資產還款
“還沒還清,投資人最清楚。”李棟梁認為,此前,三方清算后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多方認可的。但謝某一方突然推翻還款協議,讓投資人無法接受。
為此,民警隻能從多方的資金往來入手。然而,鞠某被收監執行后,其公司工作人員未對公司賬本和合同資料妥善保管,導致本案關鍵物証滅失。
“謝某和鞠某之間的資金往來,過了好幾年了,也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記錄。”為查清謝某和鞠某之間資金往來的真實情況,辦案民警根據鞠某在監獄中的供述以及投資人代表提供的零碎線索,調取了40多個關聯賬戶,梳理10萬余條交易數據。
“比如,一筆500萬元的借款,謝某一方提供的審計報告說還完了,但隨后仍在支付利息。”李棟梁說,經過近一年時間,終於查清謝某一方故意將與本案無關的其與鞠某個人及其他公司的往來資金混淆於本案資金的事實。
在証據面前,謝某等人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並認可尚欠395名投資人本金2312萬元,扣除已付利息521萬元,實際應返還1791萬元。
2021年12月,謝某等人配合對其名下房產進行拍賣,到賬資金913萬余元。2022年3月17日返還儀式后,913萬余元將按比例分別返還至395名投資人賬戶,返還比例達50.98%。
儀式上,投資人代表還將印有“鍥而不舍辦鐵案,巨款返還暖民心”的錦旗送給警方,對警方和辦案民警表示感謝。
目前,警方正與當地法院執行局協作,對謝某等人的剩余查封房產進行處置,力爭100%返還。此外,犯罪嫌疑人謝某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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