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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任性”載人載物 太危險!

成都交警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

2021年10月13日07:47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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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電動自行車“任性”載人載物 太危險!

  交警對違法載人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進行勸導

  電動自行車無論載人還是載物,都有嚴格規定。昨日,成都交警對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載人載物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路面整治。

  昨日13點40分左右,在人民北路和一環北路交叉路口,民警攔下了一輛違規載人的電動自行車。車主肖女士表示她之前也曾因此吃了罰款,“這個教訓我是真的記住了,下次再也不會犯了。”針對肖女士的違法行為,民警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其罰款50元。隨后,又有一輛載物的電動自行車被攔下。車上馱著三個綠色編織袋,每個編織袋長約1米,每個袋子都裝得滿滿當當。“你這是明顯超載,而且這些袋子也都沒固定,太危險了。”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詳細解釋了電動自行車載物的規定:“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這位駕駛員的違法行為,受到了罰款50元的處罰。

  同時,交警六分局對電動自行車非法加裝進行了整治。14時許,侯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到高新區天華一路時,被現場執勤民警擋下。民警檢查發現侯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加裝大傘,改變了非機動車外形結構。執勤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員侯某某駕駛非法改裝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50元罰款的處罰。

  成都交警提示: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遵守相關規定進行載物,不得加裝大傘等致使非機動車外形結構改變。成都交警將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請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騎行車輛時,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建安全文明的出行環境。(成都日報記者 何良 文/圖)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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