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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8年最终拿回“投资款” 这395人将拿到913万余元还款 

2022年03月18日09:06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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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举行的非法集资涉案资金返还仪式现场。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供图
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举行的非法集资涉案资金返还仪式现场。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供图

人民网成都3月18日电 (王凡)“感谢民警,帮我们把钱要回来了。”3月17日上午,在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非法集资涉案资金返还仪式上,冯先生领到12万余元退款后,十分高兴。

包括他,395人将拿到913万余元还款,他们都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投资人”。

时隔8年能拿回“投资款”,背后经历了一场数年的正邪较量——借款方混淆还款数据称钱已“还清”,民警在关键物证灭失的情况下,根据零碎线索梳理40多个关联账户的10万余条交易数据,终于戳穿借款方的“谎言”,让他不得不配合处置名下资产,向“投资人”还款。据了解,这也是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最大一笔现金返还案件。

多方达成还款协议后

借款方出具审计报告称已“还清”,申请撤案和解封资产

时间回到8年前,2014年5月,家住资阳的冯先生通过中间人,将多年的积蓄35万元借给鞠某。“每月利息约5600元。”冯先生称,在拿了3个月利息后,利息断了。

鞠某从冯先生等“投资人”处借的钱,都是借给谢某的。2017年12月,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立案调查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后发现,2013年至2014年期间,谢某等人因其经营的某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通过鞠某经营的资阳某投资咨询公司,以月息1.8%向资阳的不特定群众借款5980万元。后因谢某等人经营不善,无力还清借款本金。

“调查后,在我们的见证下,三方达成还款协议。”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栋梁介绍,2017年12月,谢某、鞠某以及投资人代表三方共同清算还本付息情况后确认,谢某欠付395名投资人本金2312万元。随即,三方以还款协议予以确认。

然而,2018年3月,鞠某因另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收监服刑。5月,谢某聘请的律师向办案部门提供一份谢某与鞠某资金往来的审计报告称,谢某通过鞠某共借款5980万元,而返还的本金、利息及居间服务费共计6490.95万元。

李栋梁说,据此,谢某律师提出其还本付息金额已远超借款本金。根据相关规定,谢某律师提出,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并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谢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解除查封谢某等人名下的资产。

“谢某突然推翻多方达成的还款协议。” 李栋梁介绍,为此,395名投资人找到办案部门,要求查清谢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追回他们的经济损失,并严惩谢某等人。

一年时间梳理10万条交易数据

戳穿“还清谎言”,借款方终配合处置资产还款

“还没还清,投资人最清楚。”李栋梁认为,此前,三方清算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多方认可的。但谢某一方突然推翻还款协议,让投资人无法接受。

为此,民警只能从多方的资金往来入手。然而,鞠某被收监执行后,其公司工作人员未对公司账本和合同资料妥善保管,导致本案关键物证灭失。

“谢某和鞠某之间的资金往来,过了好几年了,也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记录。”为查清谢某和鞠某之间资金往来的真实情况,办案民警根据鞠某在监狱中的供述以及投资人代表提供的零碎线索,调取了40多个关联账户,梳理10万余条交易数据。

“比如,一笔500万元的借款,谢某一方提供的审计报告说还完了,但随后仍在支付利息。”李栋梁说,经过近一年时间,终于查清谢某一方故意将与本案无关的其与鞠某个人及其他公司的往来资金混淆于本案资金的事实。

在证据面前,谢某等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认可尚欠395名投资人本金2312万元,扣除已付利息521万元,实际应返还1791万元。

2021年12月,谢某等人配合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到账资金913万余元。2022年3月17日返还仪式后,913万余元将按比例分别返还至395名投资人账户,返还比例达50.98%。

仪式上,投资人代表还将印有“锲而不舍办铁案,巨款返还暖民心”的锦旗送给警方,对警方和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目前,警方正与当地法院执行局协作,对谢某等人的剩余查封房产进行处置,力争100%返还。此外,犯罪嫌疑人谢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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