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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辦法,讓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有規可依”

2023年03月23日08:19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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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川出台辦法,讓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有規可依”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近日,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廳印發了《四川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近年來,四川省積極探索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的公務用車需求矛盾。但是,在實踐過程中,一些部門和單位也出現了引入社會化保障政策依據不充分、租賃車輛不規范、保障方式單一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辦法》提出了相關的管理舉措,切實提高公務出行保障效能。據悉,該《辦法》的印發標志著四川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管理進入“有規可依”的時代。

  《辦法》究竟規范了哪些問題?3月22日,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該文件的特色亮點、重要條款等進行了解讀。

  規范租車方式,防治“車輪上的腐敗”

  記者注意到,《辦法》所稱的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是指各單位與採購的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服務供應商簽訂租賃合同,車輛交付本單位工作人員履行公務時駕駛和使用,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支付租賃費用的車輛保障服務。

  “簡單地說,《辦法》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規范我們的公務出行租賃社會車輛行為。”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辦法》出台前,四川省各地都是自主探索相關的租賃方式方法。“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導致資金渠道五花八門、租賃方式隨意性較大、租車費用標准不統一等問題,難免會產生違紀違法問題。”

  本次印發的《辦法》明確,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主要包括臨時租賃、分時租賃、購買服務等三種方式。臨時租賃主要用於搶險救災、突發事件處理以及重要調研等臨時性工作任務,通常按天進行計費﹔分時租賃按照“一事一租、一租一還、一還一結”模式進行管理使用,主要用於短途且等待時間較短的公務出行,通常按小時、裡程進行計費﹔購買服務主要用於使用頻率高、裡程行駛需求多的任務,通常按年進行計費。

  “《辦法》對租賃資金的來源、租賃方式的選擇、租賃車輛的數量以及租賃的時長等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填補了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的政策空白,讓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有規可依’,從而達到防治‘車輪上的腐敗’的目的。”這位負責人指出,從以前各地自主探索到現在全省統一實施,意味著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更加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

  另外,在《辦法》裡還貫穿著“節儉辦一切事業”的主線。《辦法》的第五條提到,各單位應當加強已配備公務用車的統籌調度管理,充分發揮公務用車使用效益。到常駐地范圍外執行公務提倡首選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和配備的公務用車無法滿足需要時,可以選擇社會化保障方式。

  “這就要求各個單位隻有在現有公務用車無法滿足需要時,才可以選擇社會化保障方式。”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當初把這一條寫入《辦法》,就是要求各地既要實事求是,又要量入為出,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的原則,從嚴從緊選擇社會化保障車輛數量。

  強化用車監督,防治超標違規使用

  衛星定位、統一納入公務用車平台管理……在強化用車監督方面,《辦法》從定位技術、租賃時長、車輛編制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通過制度建設強化用車監督,防止超標使用、超編使用以及違規使用。

  在內部監督方面,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管理處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為了保証公車公用,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在使用分時租賃方式時,各個單位可以利用供應商信息技術服務平台的移動互聯網、衛星定位等技術定位車輛,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下一步,我們還准備將供應商的信息技術服務平台和我們現有的公務用車管理平台打通,充分發揮平台的監督和管理功能。”

  在制度建設方面,《辦法》提出,各單位應當建立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管理制度,嚴格社會化保障車輛使用方式、時間、事由、地點、裡程、費用等台賬信息登記和公開公示﹔將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服務情況納入內部審計、政務公開和政務誠信建設范圍,接受社會監督。

  “這相當於從制度上建立了一個監督的渠道和方式,主動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進一步增強公車管理的透明度。”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車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還提到了不管是臨時租賃還是分時租賃都有相關的時間限制﹔不得把社會化保障車輛當作個人固定工作用車﹔不能違規長期租賃車輛﹔不能將車輛轉租、轉借﹔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車輛外,其他購買服務車輛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在《辦法》的最后,我們專門列舉了6種違規使用社會化保障車輛的形式,明確了問責追究的責任主體、具體情形,保証制度執行可以落地落實,起到防止超標、違規使用的目的。”該負責人表示。(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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