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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主售賣“線縫豬肉”3倍賠償消費者

廣安市市場監管局:該行為性質較為惡劣,已對其立案查處

2023年03月16日07:59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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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攤主售賣“線縫豬肉”3倍賠償消費者

  廣安市廣安區某市場豬肉攤主將豬項圈肉以及切割下的零碎肉等,用棉線縫成“精瘦肉”“三線肉”,以正常肉價格向視力不佳的老年人銷售。在燈光的照射下,這些肉與正常肉無異,從外觀上根本看不出來經過了“縫補”。

  “3·15”前夕,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從廣安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行為涉嫌以次充好,性質較為惡劣,廣安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查處。

  案件回顧“線縫豬肉”以次充好欺詐消費者

  2022年11月7日,一名消費者撥打12315投訴電話,稱其在廣安區麻柳灣市場購買的“瘦肉”,是經營者把項圈肉與零碎肉用白棉線縫合在一起,按瘦肉價格銷售給他的。

  接到投訴后,廣安區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北辰分會(以下簡稱北辰分會)立即組織執法人員趕往現場調查核實。

  經查,消費者於當天上午11時許在該市場豬肉攤區7號攤位購買豬肉12斤,單價為16元,共支付192元,當晚拿出來食用時發現豬肉上有線頭,仔細查看才發現這些肉是人為縫合拼接而成。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工作人員到現場檢查,7號攤位經營者馮某承認該消費者購買了他的豬肉,也承認了他本人用白棉線將項圈肉與零碎肉縫合在一起以高價銷售給消費者的事實。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還在經營者案板上發現2塊用白色棉線縫合的肥肉和瘦肉,經現場稱重共計20斤,銷售價格為18元/斤。

  通過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宣傳,經營者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願意退還貨款並予以賠償。經過現場調解,經營者馮某退還全部貨款192元,並按貨款3倍賠償消費者576元。

  由於經營者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現場查獲的縫合豬肉實施了扣押,並對經營者進行立案調查,此案目前正在辦理中。

  律師說法經營者構成欺詐應“退一賠三”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據此,經營者的行為違反了誠實守信的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並構成欺詐,應當予以‘退一賠三’。”趙良善說。(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劉彥君)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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