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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

2022年12月14日09:27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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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治理

   教育部辦公廳等12部門13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聚焦機構和個人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等重點問題開展排查整治。同時,《意見》提出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禁止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治理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將從何處著手?面對“預防難”“發現難”“查處難”等一系列挑戰,破解之策是什麼?

  破解“預防難”:前端發力 緊盯主體

   《意見》明確,加強對重點場所和重點網站的防控。加強對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的監管,禁止發布“一對一”“眾籌私教”“家庭教師”等校外培訓招聘需求信息。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意見》將防范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置於治理前端,著力破解“預防難”問題,切實減少違規行為發生。著眼違規培訓行為的發生場所,加強對重點場所和重點網站的防控。培訓場所作為開展校外培訓的必要物質條件,是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的重要基礎。要將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嚴防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的違規培訓﹔加強對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的監管,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

   【專家點評】

   北師大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薛二勇:注重前端發力,構建隱形變異培訓的預防機制。加強對重點場所、網站等防控,是從違規培訓的供給端提出的治理舉措。通過社區組織與村鎮政府機構,防止將個人房屋通過租借、轉讓等方式用以開展違規培訓。網絡監管部門加強對網絡平台的管理,建立基於違規培訓信息發布內容、次數、范圍的預警機制。

   《意見》明確,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著眼違規培訓的提供主體,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管好培訓的提供方是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的關鍵所在。培訓的提供方主要包括機構和人員兩方面。在機構方面,要對轉型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加強跟進指導,緊盯托管服務、違規組織競賽、中高考志願填報咨詢等相關機構,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在人員方面,要加大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和參與違規培訓的查處力度,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裁減人員的就業幫扶。

   【專家點評】

   薛二勇:要對重點機構和人員進行全過程治理,持續跟蹤校外培訓機構的轉型與分設,防止在轉型和分設過程中把機構打散,變換形式,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的培訓。要進一步明確規范家政服務范圍,防止以家政服務方式行培訓之實。

   《意見》明確,深化對學生家長的教育引導。各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加強校內課后服務資源建設,推進國家中小學智慧教育平台常態化應用,更好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防治違規培訓行為,離不開學生及家長的充分理解、支持。要積極引導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引導和鼓勵學生及家長不參與、不組織、不支持違規培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提高作業設計質量、提升課后服務水平。

   【專家點評】

   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副院長張羽:一些家長對校外培訓抱有不科學的預期,認為上培訓班總比不上強。實際上,一系列訪談和定量研究表明,校外培訓因為其培訓方式、過度增加學生負擔等因素,對學生成績提高並不一定有幫助,反而養成孩子的依賴心理和用套路刷題的習慣,對自主學習能力、思維能力等培養造成負面影響。

  破解“發現難”:完善機制 不留死角

   《意見》指出,強化重點排查檢查。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准確把握隱形變異培訓的時空形態特點,做實做好重點排查檢查,是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的有效機制。具體而言是“三個重點”,即抓住寒暑假、節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盯住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聚焦“高端家政”“眾籌私教”等重點問題,強化排查整治。

   【專家點評】

   上海市教科院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董聖足:對隱形變異培訓活動實行有效治理的前提,是要能及時發現違規行為發生的“第一現場”,並能精准掌握關鍵線索,鎖定主要証據。因此各地在建立健全發現機制時,還要加強完善多部門聯合開展明察暗訪工作機制,對線下重點場所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檢查,並持續擴大線上培訓機構監管覆蓋面,強化對各類隱形變異培訓行為的日常排查。

   《意見》指出,要持續開展線上巡查。動態調整巡查對象,運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對違規多發對象的巡查力度。暢通監督舉報渠道。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線上違規培訓是隱形變異的重要表現形態,是整治隱形變異培訓的重要陣地。不斷更新迭代技術手段,提升線上巡查檢查效能,是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的重要方式。監督舉報是發現隱形變異違規問題線索的重要渠道。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是破解隱形變異培訓“發現難”問題的重要策略。各地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工作制度,拓展問題線索來源,力爭不留治理死角。

   【專家點評】

   薛二勇:國家有關部門要聯合制定線上巡查的標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建立網絡信息監測機制。以有關信息的語義、次數等為標准,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當出現違規培訓風險時,網絡自動向主管部門發送預警信息。

  破解“查處難”:綜合執法 從重處罰

   《意見》要求,加強聯合取証查處。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校外培訓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職責,將隱形變異培訓查處擺在校外培訓執法工作突出位置。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調查取証作為認定違法培訓事實的關鍵環節,是隱形變異培訓執法查處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當前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各地要強化校外培訓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職責,做好違規培訓証據收集與固定,建立完善校外培訓綜合執法聯動機制。

   【專家點評】

   董聖足:治理實踐表明,持續對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尤其是“地下”違規培訓行為實施精准治理,同時還要做好“防反彈、防變異、防風險”等艱巨工作,僅靠一個部門是不夠的。各省要推動地市及以下教育部門會同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聯合建立校外培訓教育綜合執法聯動機制,盡快形成協同辦案、閉環管理的工作格局。

   《意見》提出,要依法嚴處違規培訓。建立健全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問題預警提示、投訴接收、跟蹤辦理、結果反饋工作機制,強化全流程閉環管理。強化違規行為通報曝光。

   【權威解讀】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對於反復違規的主體,要依據有關規定的上限從重處罰。對於影響惡劣的,要對主管部門和人員嚴肅問責。各地要定期梳理學科類隱形變異問題清單,對違法違規培訓“發現一起、嚴處一起”。各地要緊盯隱形變異重點問題,對違規培訓至少每季度公開曝光一次,探索推進“互聯網+執法”模式,利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探索對違規培訓的機構實施信用懲戒。

   【專家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首都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劉昌乾:依法依規按照上限執行處罰標准,大幅提高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主體逐利成本,不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同時,加大對違法違規培訓的公開曝光力度,通過在政府網站、電視媒體平台等設立曝光台,及時公開處罰事項和力度。(記者 晉浩天)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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