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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華警方通報:2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2年11月25日08:55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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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11月25日電 (王洪江)11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發布警方通報:2022年11月23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接成華區衛生健康局關於葉某某(男,42歲,11月20日核酸檢測呈陽性)、盧某某(男,24歲,11月20日核酸檢測呈陽性)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線索的移交函。

經受案調查,現查明:根據2022年11月18日、19日“四川疾控”發布的四川省來(返)川人員“入川即檢”管理要求,“所有來(返)川人員,在入川前,要主動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報備,並積極配合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嚴格落實‘入川即檢’,實施3天3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及以上),第1次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動,但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酒吧、歌舞廳、KTV、洗浴場所、棋牌室(麻將館)、網吧、電子游藝廳、密室逃脫、劇本殺、電影院等空間密閉、人員密集的重點公共場所”。

11月19日,葉某某、盧某某從重慶市江北區自駕出發,於當日21時許在成安渝高速成都收費站接受入川核酸檢測,並簽署防疫承諾書后進入成都。抵蓉后,葉某某、盧某某在入川后首次核酸檢測結果未出來的情況下,前往火鍋店聚餐。盧某某還擅自前往酒吧、KTV等空間密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造成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葉某某、盧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成華區分局已依法立案偵查。目前,上述2人均已落實隔離管控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精准防控,人人盡責。為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請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切實履行“入川即檢”等疫情防控義務,堅決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因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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