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人被查、2人被“雙開”
人民網成都11月4日電 (袁菡苓)日前,四川三地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被查、2人被“雙開”。如下:
廣安市廣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建偉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廣安市廣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建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廣安市廣安區紀委監委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張建偉簡歷
張建偉,男,漢族,1977年12月出生,四川渠縣人,大學文化,2001年6月參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6月至2002年10月,在達州市土地統征整理儲備事務中心工作﹔
2002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達州市土地儲備中心工作﹔
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任達州市土地儲備中心辦公室主任﹔
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挂任達州市宣漢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2009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達州市宣漢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2010年12月登記為公務員)﹔
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任達州市開江縣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達州市開江縣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宜賓市紀委、宜賓市監察局第五紀檢監察室正科級紀檢監察員﹔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廣安市廣安區委辦正科級干部﹔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任廣安市廣安區委巡察二組組長﹔
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廣安市廣安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
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廣安市廣安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廣安市廣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1年3月至今,任廣安市廣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甘孜州新龍縣益西寺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四級調研員澤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新龍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新龍縣益西寺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四級調研員澤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澤加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無視黨紀國法,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干擾巡察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准裝飾公務用車﹔違背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規截留群眾款物﹔不正確履職,造成不良影響﹔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項目推進、工程款撥付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澤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新龍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澤加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阿壩州阿壩縣甲爾多鄉人大原主席羅紹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阿壩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鬆潘縣紀委監委對阿壩縣甲爾多鄉人大原主席羅紹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紹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插手政府採購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羅紹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羅紹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阿壩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鬆潘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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