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撓加裝電梯施工 5戶一二樓住戶被樓上鄰居起訴

四川南充嘉陵區的一個住宅小區電梯加裝工程一開始,便遭到一、二樓幾戶不同意加裝電梯的住戶阻撓而被迫停工。事后,該單元樓四至七樓14名住戶將一、二樓5戶住戶起訴至法院。
12月6日,記者採訪獲悉,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阻撓電梯加裝施工
一二樓5戶居民被起訴
“公園大地”小區位於四川南充市嘉陵區,小區內有電梯房,也有多棟“6+1”戶型的房屋,但沒有電梯。引發電梯加裝施工糾紛的是一棟“6+1”戶型的其中一個單元樓,該單元樓共28戶住戶。
2019年9月,涉事單元樓的24戶業主簽字達成《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協議書》,同意在本單元加裝電梯,並於同年9月4日向社區提供了業主意見表。2020年3月24日,住宅所在都尉壩社區居委會根據規定,將相關資料在單元樓入戶門上張貼公示。
2020年4月7日,居委會出具《公示結果確認書》,確認公示期間內無相關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符合實施條件。
事后,願意出資的14戶業主就電梯加裝費用達成一致意見,並與四川偉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加裝電梯合同”。2020年4月,四川省興發規劃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出具新增室外電梯工程設計圖。后經嘉陵區各政府部門批准同意,2021年1月29日,嘉陵區城鄉建設局頒發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証》。
2021年3月14日,四川偉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場施工,住在一、二樓的鄭某、王某、任某、羅某等住戶出面阻撓,電梯公司被迫停工。其中,阻撓施工的王某、任某曾在前述協議書和意見表中簽過字。
電梯加裝施工受阻后,該單元樓四至七樓的14戶住戶將一二樓5戶住戶起訴到嘉陵區人民法院,請求判決5住戶停止阻礙施工的行為,配合履行該單元電梯加裝合同。
二樓住戶:
加裝電梯房屋將貶值
羅女士是一開始就對單元樓加裝電梯持反對態度的業主之一,她家住在涉事單元樓二樓。“加裝電梯后,他們高層住戶的房屋價值肯定比以前高,但我們低層的房屋卻貶值了。”12月5日,羅女士告訴記者,當初購買房屋時,就是因為考慮到沒電梯才買的二樓。也正是因為沒有電梯,當時低樓層房價比高樓層的高出很多。而且根據現在確定的電梯加裝設計圖,電梯位置正對自家客廳,嚴重影響客廳採光,甚至侵犯隱私。
羅女士說,提議加裝電梯的業主最初在征求意見時,提到“鄰牆加裝電梯”,后來卻改變了設計方案,這也是有些住戶原本同意加裝電梯后來又反對的原因之一。
一位提議加裝電梯的業主對此解釋說,電梯加裝位置的更改是因為消防問題,設計公司也是經過多方考慮才這樣選址的。
法院判決
立即停止對施工的阻礙
法院審理認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屬惠民工程,目的在於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的規定,相鄰關系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系。如對低層業主的房屋採光、通風等產生影響,可另行主張權利。
12月3日下午,嘉陵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原告加裝電梯的行為合法有效,被告不應對原告加裝電梯的行為予以阻撓,對原告請求各被告停止阻礙電梯安裝施工予以支持,相關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對加裝電梯工程施工的阻礙。
一審宣判后,有被告業主當庭提出上訴。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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