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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新” 17條舉措管控工業噪聲污染

2021年07月27日08:12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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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上“新” 17條舉措管控工業噪聲污染

城市的噪聲水平,與百姓生活質量和健康息息相關,噪聲污染的防治水平也折射著城市治理水准。目前,噪聲污染防治已納入成都市“生態環境領域八大專項治理行動”,緩解噪聲污染還將有哪些硬招?7月25日,記者從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日前該局正式印發了《成都市工業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瞄准工業領域噪聲污染,從強化源頭管控、落實過程管理、開展末端治理入手,提出了17條具體舉措,“逗硬”工業噪聲污染管控,目的旨在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幸福美好生活營建美麗宜居環境。

噪聲污染現狀如何?

2020年收到噪聲擾民投訴18.3萬條

噪聲污染,有多令人頭痛?近期公布的《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顯示,2020年,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省轄縣級市和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生態環境、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合計受理環境噪聲投訴舉報約201.8萬件,其中,社會生活噪聲投訴舉報最多,佔53.7%﹔建筑施工噪聲次之,佔34.2%﹔工業噪聲佔8.4%﹔交通運輸噪聲佔3.7%。

從成都來看,2020年“12345”“110”和市信訪局共收到各類噪聲擾民投訴18.3萬余條,其中社會生活噪聲12萬余條(佔65.5%)、建筑施工噪聲5.5萬余條(佔29.8%)、交通噪聲7000余條(佔3.8%)、工業噪聲1600余條(佔0.9%)。

社會生活、工業、施工、交通是公眾反饋最多的噪聲來源,噪聲產生的環節多、瞬時性強,難取証、難監管,哪個環節治理不好,都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給人民生活帶來影響。針對市民投訴,未切實緩解噪聲擾民問題,成都市生態環境局啟動了一系列防治舉措,比如牽頭擬訂並印發了《成都市2021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行動方案》,啟動了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六大行動”等等。

“為加強對社會生活、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工業企業噪聲污染源的管控,成都市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制定行業噪聲管控辦法。”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成都市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暫行)》《成都市建設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成都市工業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正式出台並印發,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管理辦法正在制定中。

涉工業噪聲污染建設項目環評未審查

不得開工建設

梳理剛剛出台的《成都市工業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記者發現,《辦法》共包括總則、強化源頭管控、落實過程管理、開展末端治理和附則五個部分,共十七條。

哪些現象屬於噪聲污染?《辦法》明確,所謂工業噪聲污染,是指工業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為強化工業噪聲污染源頭管控,《辦法》分別從涉噪工業企業的環評審批、技術評估、建設以及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從源頭上對工業噪聲污染的產生實施有效管控。比如,新建、改建、擴建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規劃環評技術評估,並將嚴格新、改、擴(技改)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應在符合技術導則等相關技術規范的同時,結合成都市工業噪聲污染防治相關管理要求,強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審查,確保措施有效可行。

同時,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涉工業噪聲污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市、區(市、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工業噪聲排放許可管理,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也將在成都市固定污染源數據管理平台上增加噪聲管理的相關內容。

一個自然年度內同一工業企業信訪投訴超5次

限時整改

“根據《辦法》,成都市、區(市、縣)生態環境信訪部門將根據工業噪聲信訪投訴情況確定工業噪聲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生態環境監測部門定期對納入重點監管的企業開展噪聲污染監督性監測,發現超標排放的,移交執法部門依法處理。”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確定工業噪聲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外,《辦法》明確將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和自行監測,以及開展“污染源雙隨機”抽查檢查,和開展中考、高考期間的噪聲專項執法檢查,嚴格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在末端治理方面《辦法》還明確由各區(市)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專題分析和制定應對措施,並提出將各區(市)縣工業噪聲日常監管、信訪投訴等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考核,對各相關單位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

記者了解到,為還“靜”於民,市、區(市、縣)生態環境信訪部門將建立本區域工業噪聲信訪投訴台賬,積極消除工業噪聲信訪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情況。此外,各區(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將針對工業噪聲信訪投訴情況開展專題分析,找准問題,制定措施,確保每個自然年度內區域工業噪聲信訪投訴量同比有所下降。對一個自然年度內同一家工業企業信訪投訴超過5次(含)的,將由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信訪處責成屬地生態環境派出機構寫出書面說明並明確整改時限。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李彥琴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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