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網絡強制猥褻未成年人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21年05月27日08:01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一男子網絡強制猥褻未成年人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6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典型案例。一男子以支付3000元為由邀約未成年人裸聊,此后並未付款,還以裸聊資料繼續對其進行網絡強制猥褻獲刑。

  2020年6月19日晚,李某通過微信向曾某某(15歲)發消息,提出視頻裸聊,曾某某未同意,后李某稱願意支付3000元裸聊費用,曾某某表示接受。二人視頻裸聊后,李某未支付3000元。

  7月6日,李某又用QQ聯系曾某某,要求與之再次視頻裸聊,否則便將之前拍攝的裸照在網上公布,曾某某害怕照片外泄,被迫同意。

  7月12日,李某繼續用QQ向曾某某提出視頻裸聊要求,聊天過程中李某進行自慰並要求曾某某自行實施猥褻行為。

  7月15日,李某再次通過QQ向曾某某發消息要求視頻裸聊,曾某某未同意,李某便提出曾某某與其視頻裸聊若干次后,就將保存在手機內的裸聊視頻刪除,曾某某被迫同意。后曾某某父親偶然發現李某與曾某某的聊天記錄,遂報案。檢察機關以強制猥褻罪對李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通過網絡聊天方式獲取被害人裸聊視聽資料后借機威脅,迫使被害人自行實施猥褻行為供其觀看,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李某強制猥褻未成年人,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遂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介紹,利用網絡強制猥褻是隨著網絡技術發展而出現的新型性侵行為,與傳統猥褻在表現形式上雖有不同,但也是以脅迫方式對被害人形成心理強制,嚴重侵犯了被害人人格權益和身心健康。利用虛擬、開放的網絡實施猥褻犯罪,對於身心發育尚未成熟、辨識能力相對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社會危險性將急劇增加。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人民法院對利用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始終保持“零容忍”的司法態度。該案警示家庭和學校應切實履行監護和教育責任,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網絡社交常識的普及和網絡安全素養的提高,互聯網企業也應嚴格履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同時提醒廣大青少年增強文明使用網絡的意識,提高識別風險、自我保護的能力。(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實習生 丁晗)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