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離職后遭欠薪還被公司起訴當事人:申請仲裁后未獲賠償 公司:他說的不屬實

2021年05月22日07:45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四川一男子離職后遭欠薪還被公司起訴當事人:申請仲裁后未獲賠償 公司:他說的不屬實

  曹剛(化名),是四川中江縣人。2020年6月,他應聘到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做會計工作,大約四個月后,他就從該公司離職,還有剩下幾十天的工資未結清。

  曹剛說,他是被公司“無故辭退”的。他推測,辭退原因很可能與他多次書面反映該公司項目存在財務不規范的事情有關。

  而從該公司出來后,他多次找到公司協商拖欠的工資問題,被告知需要先移交財務憑証等手續才行。

  他交上之后,工資並未到手。在幾番調解無果后,2021年2月份,他和委托代理人一起,到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該委員會裁決該公司支付曹剛被拖欠的工資9000余元,並額外支付曹剛二倍工資差額29328.33元。

  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仲裁裁決書

  裁決之后,曹剛告訴記者,他並未收到公司的工資,反而還收到了一張法院的傳票:該公司認為裁決書事實不清、証據不充分,於2021年5月10日將曹剛起訴至自貢市沿灘區人民法院,該勞動爭議按將在6月7號開庭。

  曹剛收到的法院傳票

  男子離職后遭欠薪

  當事人:反映公司財務問題“無故被辭退”

  5月21日,記者與曹剛取得聯系時,他正在送外賣的路上。他告訴記者,因為沒有拿到工資,現在他隻有先試著做外賣員,貼補家用。

  曹剛的家,在中江縣一個普通村子裡,家裡兩個女兒都還在讀書,目前他是家中的經濟支柱。曹剛說,去年6月份的時候,他應聘到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地址在成都高新區交子大道附近。

  當時,他應聘的是會計工作,並提供了簡歷,他在簡歷上注明要求期望薪資是8000元—10000元。到了該公司后,一位負責人告訴他,由於公司目前剛剛成立不久,業務量也比較少,讓他同時兼任出納。

  曹剛告訴記者,在該公司上班期間他發現,有時候公司項目的財務存在不規范等問題。他將這些問題反映給了分管他的一名副總和總經理,希望公司能夠在財務管理方面越加規范化,“我反映了幾次問題。”

  除此之外,他還向公司負責人反映過希望提高薪資待遇的事情,在幾番口頭交流后,並沒有實質結果。2020年10月10日,他再次向公司總經理商量漲工資的事情,得到回復說讓他離職走人。

  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提漲工資會沒有回應,一怒之下,提出了離職。他說,直到2020年11月4日,他是在將手裡的報銷、付款憑據和一些業務移交新來人員后,才徹底離開公司。

  而這一階段的工資,曹剛告訴記者,公司並未支付給他。

  申請勞動仲裁獲支持

  裁決后遭到公司起訴

  為了這部分工資,曹剛多次找到公司財務以及相關領導協商。他說,2020年12月10日,他在公司辦公地點,將幾筆單據和發票的復印件交給新來人員后,得到公司答復稱這些不是原件,不能給他結算工資。

  雙方就工資的細節問題,幾番協商都無果。12月11日,曹剛又找到四川省總工會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之后,他又和委托代理人到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曹剛提供的申請意見顯示,他希望該公司支付他2020年10月及2020年11月1日至4日(共3個工作日)未發放的勞動報酬9103.45元(8000元+8000元/月除以21.75天+3天),並支付賠償金8000元,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32000元。

  2021年4月20日,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裁決該公司支付曹剛工資9045.19元,並在裁決生效5日后,以現金形式支付曹剛因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29328.33元,駁回曹剛的其他訴訟請求。

  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仲裁裁決書

  成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仲裁裁決書

  曹剛以為,裁決生效后,他能夠拿到自己的工資和賠償,但他沒想到,這之后,他卻收到了一張法院的傳票。該公司對裁決意見不服,將曹剛起訴至自貢市沿灘區人民法院。

  公司回應:

  他28號就離職了 說的話不屬實

  5月21日,記者與該公司一名副總經理唐先生取得聯系。唐先生告訴記者,對於曹剛的事情,因為他本人是在項目上工作,並不知道具體情況,但他記得確實有這麼一個人。

  唐先生說,曹剛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他將一些財務憑証的原始憑據交給新來的會計,但曹剛本人態度很不好也不配合,公司讓他將憑証原件找到后,才兌付工資。而至於曹剛申請勞動仲裁以及公司起訴他一事,唐先生在電話中表示並不清楚,之后再無回應。

  與此同時,記者也與該公司綜合部一名工作人員林女士取得聯系,林女士是一開始將曹剛招聘進公司的。她告訴記者,對於曹剛所反映的“拖欠工資”一事,部分內容不屬實,“他10月28號就從我們這兒離職了,但他跟仲裁的人說一直工作到11月4號才離職,這個我們不認可。”

  林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一開始招聘曹剛的時候,是因為公司剛成立,加上疫情的原因人才資源難找,但曹剛進入公司后,公司領導都對他很好,“他本來不擅長會計業務,但是領導讓他先試著做做,可以學習鍛煉,但是他一直在提漲工資。”

  對於曹剛要求漲工資一事,林女士說公司領導本來也答應他,說公司業務量增加以及工作見效益后再考慮,並沒有拒絕過。而針對沒有跟曹剛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事,林女士回應稱,其實公司一直有在曹剛在崗期間,催促他跟公司簽訂書面合同,但每次都沒有得到結果,“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不簽。”

  林女士告訴記者,在收到裁決書后,她詢問仲裁委如果不服裁決,能夠怎麼辦。得到答復說可以起訴,“因此,公司才會起訴他。”(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