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成都市所有高中學校都將開展宏志生救助工作

2021年05月13日07:47  來源:成都日報
 

  從今年起,成都市開展宏志生救助工作將不再指定宏志生就讀學校——凡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學生均可在所就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按程序辦理“宏志生”救助申請。據悉,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慈善總會日前已發出《關於做好2021年宏志生救助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免學費補助生活費

  獲批成為“宏志生”救助對象的學生,其學費、書本費將由教育行政部門免收,且由市、區(市)縣兩級慈善組織按標准給予生活費補助。據了解,生活費補助標准為: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4000元/學年·人,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3500元/學年·人。住宿費用自行按需繳納。

  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按照《通知》精神,申請辦理“宏志生”救助的學生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具有成都市戶籍的低保家庭、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民政低保邊緣1類、2類家庭的普通高中學生﹔在初中、高中學習期間曾被評為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獲得其他榮譽,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且未接受其他資助﹔2021年中考成績達到本區(市)縣公辦省級示范高中同批次錄取要求(按規定被省級示范高中錄取的在讀學生和指標到校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本月內需提交申請

  貧困家庭學生通過戶籍所在地區(市)縣慈善會進行申請,救助申請程序由各區(市)縣自行確定。可以結合成都市社會關愛援助體系建設,在已建立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貧困家庭學生可通過戶籍所在地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提交“陽光宏志工程”救助申請,由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轉介至區(市)縣慈善會﹔未建立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的,可通過街道(鄉鎮)或社區(村)直接向當地區(市)縣慈善會提交救助申請。

  通過街道(鄉鎮)或社區(村)直接向當地區(市)縣慈善會提交救助申請的學生須於2021年6月1日前將申請資料提交至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低保邊緣家庭應於5月20日前向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交低保邊緣認定。(記者 周波)

(責編:袁菡苓、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