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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5月11日電 (章華維)據成都市成華區教育局官方微博5月11日凌晨通報,經聯合調查組全面調查認定,成都49中高二學生林某某在學校發生高空墜亡屬個人行為,排除刑案﹔未發現學校存在體罰、辱罵學生等師德失范問題,未發現該生在學校受到校園欺凌情況。基本判斷該生是因個人問題輕生。調查組指出,該事件表明,學校在學生心理關愛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圖據成都市成華區教育局官方微博
祭奠鄔宗岳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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