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被遺棄紙箱 民警緊急尋找親人線索

2021年05月04日08:04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嬰兒被遺棄紙箱 民警緊急尋找親人線索

  5月1日13時許,四川甘孜州巴塘縣公安局蘇窪龍派出所接報警稱:“一學校門口長凳上有一個紙箱,紙箱裡一名男嬰正在啼哭,像是被遺棄了”。

  接警后,巴塘縣公安局蘇窪龍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發現一紙箱裡一名被簡單包裹的嬰兒,時不時傳來哭聲……

  民警立即抱起對其進行了大致檢查,嬰兒身上除了用於簡單包裹嬰兒的衣服外,沒有留下任何關於嬰兒的信息。

  隨后,民警立即將嬰兒帶到衛生院進行檢查,並為嬰兒買來奶瓶、奶粉、毛巾等生活用品。同時對周圍村民、商鋪展開了細致的走訪調查,但沒發現棄嬰親人的有關線索。

  目前,民警已聯系民政部門,男嬰的身世及被遺棄原因正在調查中。

  警方在此提醒,希望嬰兒父母、親人看到信息后,及時與警方聯系,也希望知情群眾能及時向警方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幫助嬰兒早日找到其親人。

  溫馨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遺棄罪的主題和被害人是否要求彼此屬於家庭成員?

  答:並非隻有家庭成員的遺棄行為才構成遺棄罪,非家庭成員但是負有有“扶養義務”,例如孤兒院、福利院等在不履行救助義務的遺棄行為時,也構成遺棄罪。特別指出的是,先前行為使他人生命、身體處於危險狀態的人,也是負有“撫養義務”的人。

  2、遺棄罪的常見表現方式

  答:表現方式為“拒絕扶養”,表現為使他人身體、生命處於危險中或對正在處於危險中的他人不予救助。例如,嬰兒生病后,父母有能力救助卻不予救助。(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