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商標遭搶注 保護“三星堆”商標不妨學學故宮

2021年04月13日08:49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保護“三星堆”商標不妨學學故宮

  四川廣漢市三星堆遺址新發現六座祭祀坑后,多個與“三星堆”相關的商標被申請注冊,目前商標狀態多為“申請中”。三星堆博物館相關負責人日前告訴記者,雖已經做了商標保護工作,但防不勝防。發現多家公司申請“三星堆”相關商標后,他們向商標管理部門提出很多異議。

  “三星堆”並非首次遭到商標搶注。早在三星堆遺址祭祀坑剛發掘時,很多商家就發現了其中的商機,競相申請“三星堆”相關商標。最近,金面具殘片、巨青銅面具、青銅神樹等考古新發現,又引來一輪搶注浪潮。中國商標網顯示,截至3月24日,共有313件三星堆相關商標的申請注冊信息,其中87件由四川廣漢三星堆博物館申請注冊,最早的一件是四川省廣漢市宏南棉紡織有限責任公司於1991年7月8日提交注冊申請,目前為已注冊狀態。

  據三星堆博物館負責人介紹,他們幾年前就已經開始做“三星堆”商標的保護工作,但是因涉及文字、圖形等方方面面,使該商標的保護陷入了防不勝防的境地。對於商標保護來說,最理想的狀態就是將某個商標下45個類別全部注冊,不給他人可乘之機。不過,這樣做成本太高,如果商標注冊后3年內沒有使用,就又可能被撤銷。三星堆博物館工作人員坦言,“商標注冊種類太多, 我們博物館是無法注冊三星堆相關商標的全門類的。”

  當下,面對“三星堆”商標遭搶注,最現實的方法就是運用法律維權。《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對已初步審定公告的申請注冊商標,三星堆博物館可以在公告期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由其做出不予注冊決定。對於已經注冊的商標,可以在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從長遠來看,更有效的辦法則是請求馳名商標保護。故宮就是一個成功例子。早在2016年,故宮博物院持有的“故宮”“紫禁城”就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成為我國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首例旅游類馳名商標。由此,非故宮博物院申請的類似商標最終不大可能被審核注冊。(張淳藝)

(責編:羅昱、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