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住房怎麼建?成都出台新辦法

以川西建筑風格為主 留住鄉愁記憶

2021年02月24日08:02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以川西建筑風格為主 留住鄉愁記憶

  農村住房應該怎麼建?如何確保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2月23日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該局印發了《成都市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對成都市農村住房的建設標准進行了明確。

  記者了解到,這一《辦法(試行)》適用於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除統一規劃、統一建設之外的農村村民在集體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房的建設活動及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根據《辦法(試行)》,成都市的農村住房不僅應滿足農民生活生產的需要,也要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和建筑風貌。

  以川西建筑風格為主 注重歷史文化傳承

  在風貌管理方面,《辦法(試行)》提出,成都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農村住房建筑風貌導則和風貌建設圖集。區(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成都市出台的風貌導則和風貌建設圖集,結合地區自然肌理、傳統文化和建筑風貌元素等,將風貌管控要求納入村規民約,並通過專業設計引導村民建房。

  將加強建筑物外立面風貌管控。《辦法(試行)》提出,建筑物外立面應以川西建筑風格為主,外立面風貌要與村庄整體和周邊自然環境相協調,注重歷史文化傳承,留住鄉愁記憶。

  需建造圍牆的,鼓勵選擇鐵藝、木格柵、鏤空雕花等半封閉式圍牆。建造圍牆風格應當在提出建房審批時一並明確,不得隨意更改。

  而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辦法(試行)》提出,農村住房建設應當選擇持有區(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証的《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合格証書》的農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施工。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房達到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委托建筑施工企業施工,不得由農村建筑工匠承攬施工:第一,3層及以上的﹔第二,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第三,6米跨度及以上的。

  這些農村老舊住房

  將被重點排查

  對於農村老舊住房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提出,區(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鎮人民政府落實農村老舊住房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組織提供技術力量,開展農村老舊危險住房安全排查。

  鎮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對本行政區域內以下農村老舊住房進行安全排查:第一,房齡長、超負荷使用、年久失修的﹔第二,損壞或者損傷房屋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的﹔第三,位於自然災害易發區、煤炭採空區等存在安全隱患區域的﹔第四,改變用途為經營性用房的。

  此外,鎮人民政府應當對排查時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採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組或部門工作組等多種方式,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的通知》和各地簡易鑒定規則,及時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

  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應當逐一列出清單並通告相關村民委員會,建立隱患問題數據庫,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

  《辦法(試行)》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垚)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