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曝光了一起典型事故案例。司機因醉酒駕車發生車禍,造成車上四人當場死亡。
去年12月10日,賴某某飲酒后駕駛川A4X9**號小型轎車,搭乘劉某、羅某某、余霞沿雙流區長順路二段由華府大道往黃龍大道方向行駛。
當晚凌晨2時23分許,當車行至雙流區黃龍大道一段與長順路二段、國玻二路交叉路口時,車輛與人行道上的機動車交通信號燈燈杆、行道樹、電線杆接連發生碰撞,車輛向右側傾,造成車上4人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后經檢驗鑒定,駕駛人賴某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58.4mg/100ml,其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交警提醒:飲酒一分醉、駕車千萬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