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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四川省管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項目表。四川省醫療保障局供圖 |
人民網成都1月27日電 (王波)1月26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再次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
《通知》規定,省管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核酸檢測價格由現行120元/人次下調至80元/人次,省管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項目價格由現行100元/人次下調至72元/人次,以上價格包含核酸檢測試劑價格,且為全省公立醫療機構最高限價。各市(州)核酸檢測價格不得高於同等級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價格。
《通知》要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及時做好價格公示,嚴格按規定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
該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