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橫穿馬路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擔責?交警:承擔同等責任

2021年01月15日09:28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行人橫穿馬路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擔責?交警:承擔同等責任

  非機動車、行人在交通參與過程中,安全保障相較於機動車較低,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到的傷害會更大一些,而在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行駛,甚至出現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帶來了較大的安全隱患,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

  1月14日,記者從成都天府新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了解到,自2021年以來,天府新區交警在開展機動車交通違法管理的同時,還加大對非機動車、行人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勸阻、查處力度。截止目前,共查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800余起。

  1月5日上午,侯某某騎行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成都天府新區華陽街道協和上街時,與行人胡某某相撞,事故造成行人胡某某受傷。經事故調查確定侯某某因未確保安全行駛、胡某某因未走人行橫道,承擔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同樣,在1月10日上午,天府新區交警在黑大路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發現一名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無視交通信號燈的存在,直接闖紅燈駛過路口,朝著大林方向行駛。民警現場對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劉某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的處罰,並指出闖紅燈所帶來的危害,使其認識到闖紅燈的嚴重性。

  交警還過分析涉及非機動、行人交通違法以及事故案例,警示所有交通參與者,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將自己的人身安全交付在他人手上,要增強自身安全意識,主動遵守交通法規。(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實習生 謝樂滋)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