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一景區買藏酋猴供人參觀 買賣雙方被判公開致歉

2020年12月31日09:22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四川眉山一景區買藏酋猴供人參觀 買賣雙方被判公開致歉

  從別人手中買來猴子,放在景區供人參觀,但不料這隻猴子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藏酋猴,猴子的買賣方也因此受到了法律懲處。

  12月30日,封面新聞記者從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了眉山市檢察院就張某珍和王某強侵權責任民事公益訴訟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夏天,王某強向張某珍購買了一隻猴子和籠子,並將這隻猴子帶到了眉山市東坡區一景區喂養。2018年8月17日,王某強向張某珍支付購買猴子及籠子費用2000元。

  2019年10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在該景區辦理張某珍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王某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時,查獲該猴子,並將該猴子送往成都動物園(成都市野生動物研究所)進行救護。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查獲的猴子為藏酋猴。

  法院認為,張某珍、王某強二人非法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損害了野生動物資源,也可能導致野生動物攜帶的未知病毒對人類健康造成潛在危害后果。張某珍、王某強二人非法出售、收購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故應承擔侵權責任。

  結合該案發生地點、行為方式、對公眾的影響范圍,以及公益訴訟的宣傳教育功能,判決被告張某珍、王某強向成都動物園支付救助費用1328元。同時,兩人還需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收購方王某強致歉到,由於自己平時對法治學習的不認真,而非法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在此我向全社會所有人員賠禮道歉下來我一定加強學習,努力做好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鐘成 封面新聞記者 王越欣 李慶)

(責編:章華維、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