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單位社保繳費熱點問答來了

2020年12月02日09:07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12月2日電 (李強強)“社保核定、稅務征收” 單位本月幾號批扣?如何確定單位繳納社保費的稅務征收部門?12月1日,成都市社保局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一、單位本月什麼時候批扣?

據了解,2020年12月稅務部門對單位批扣的時間是12月16日,成都市社保局將於12月11日晚把所有單位核定通知單統一推送至稅務部門。推送前(11日17:00前)核定通知單顯示為“未處理”狀態,單位如有人員停保至上月等業務,可通過單位網上經辦系統自行“撤銷單據”(后簡稱撒單),辦理停保業務后再自行生成核核定通知單,並選擇是否推送稅務征收。11日晚推送后,核定通知單顯示為“在途”,不能進行“撤單”處理,人員停保至上個月等相關業務仍可正常辦理,當月費用扣款成功后,已停保人員多繳費用直接沖抵下月應繳金額。

二、如何確定單位繳納社保費的稅務征收部門?

在社保參保地稅務機關已經辦理了單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個體經營納稅人登記的單位,由稅務部門根據社保部門傳遞的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進行自動繳費登記﹔市本級參保單位自動分配至繳費人的單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個體經營納稅人登記所在區(市)縣稅務機關,並自動完成繳費登記。

社保關系在市本級,但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按以下規則確定:

1.在大成都范圍內已辦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証件的單位,持証照到成都市內的住所地、注冊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信息補錄,並完成繳費登記。

2.在大成都范圍內未辦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証件的單位,持其他有效証件到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信息補錄,並完成繳費登記。

社保關系在區(市)縣,且在該區(市)縣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持相關有效証件到參保關系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信息補錄,並完成繳費登記。

備注:以上規則由市稅務局提供。

三、《社會保險費繳費核定通知單》超過有效期如何處理?

核定通知單超過有效期,單位在稅務部門無法繳納該單據費用﹔單位如想繳納該筆社保費,須至社保經辦機構撤單重新產生核定通知單后,按照稅務機關提供的繳費渠道完成繳費。

四、社保費產生退款的,該怎麼處理?

移交后由稅務部門征收的社保費,因各種原因產生退款的,可作單據的品迭(費用沖抵下月社保費)﹔移交前社保部門征收的社保費,因各種原因產生退款的,不能品迭,隻能作退費處理﹔移交前社保部門征收的待轉金,不能品迭,隻能作退費處理。

五、單位補繳11月前的欠繳費用是通過原有途徑轉賬,還是通過稅務部門辦理?

參保單位補繳11月前的社保費用,需由社保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繳費金額推送給稅務后,按稅務渠道繳費。建議聯系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確認補繳金額是否已經推送稅務部門。

六、單位通過稅務系統查詢到的應如應繳金額與實際金額不符,何處理?

社保費移交稅務征收后,由社保經辦機構將核定的繳費金額推送至稅務部門,單位按稅務部門提供的渠道繳納社保費。單位可按原渠道在網上經辦系統或社保經辦機構核對繳費明細,如對繳費金額存在疑問的,可聯系參保所在地的經辦機構查詢。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