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15萬!成都整治直播帶貨亂象 開出首張罰單

2020年11月12日18:43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11月12日電(趙祖樂)今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成都某貿易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台清貨活動中,因其違法有獎銷售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被成都市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5萬元。據悉,這是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下發《關於開展網絡直播帶貨亂象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來,成都市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整治直播帶貨亂象開出的首張罰單。

據介紹,消費者舉報成都某貿易有限公司在平台直播清貨活動中,銷售的是牙膏、海鹽皂等日化用品,但直播中還展示了12台蘋果手機、10台ipad平板電腦和一張購買蘋果手機的發票,並聲稱購買商品就有70台蘋果手機和20台ipad等禮物贈送。后經執法人員調查証實,直播現場出示的購買手機票據為其公司偽造,組織直播的饒某不能提供上述手機、平板電腦的購買地點,沒有制定有獎銷售規則並對外公布,也不能提供出相關的贈送証據,只是想通過這種“宣傳”達到銷售的目的。

因其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一、二項“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的規定,構成違法有獎銷售行為,成都市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人民幣150000元整。

記者了解到,為規范網絡直播帶貨行為,壓實網絡平台、平台內經營者等責任,促進網絡直播營銷健康發展,成都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近期還開展了網絡直播帶貨亂象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工作。重點查處虛構交易、“刷單炒信”、平台責任落實不到位等違反《電子商務法》的違法行為、售后服務保障不力等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違法行為、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售賣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廣告違法行為以及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與網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開展聯合約談、聯合整治、聯合執法等行動。對涉及網絡直播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等信息,通過信用中國(四川成都)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向社會公示,對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依法依規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網絡平台要落實對平台內經營者主體身份和經營許可信息的入駐核驗並定期更新,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發布審查等制度﹔平台內經營者要落實“亮照、亮証、亮標”等信息公示制度,建立進銷台賬,確保商品進出可溯可查,發布的商品、服務信息真實、科學、准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網絡主播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事實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証明,確保網絡直播帶貨發布的商品、服務內容與平台內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服務鏈接一致。如消費者發現網絡直播帶貨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