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0月20日電 據四川公安官微消息,日前,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四川省涉嫌電信網絡詐騙電話用戶黑名單管理意見(試行)》(簡稱《意見》),對電信網絡詐騙涉案人員、涉案電話號碼登記人員和單位等涉嫌電信網絡詐騙電話用戶實施黑名單管理,在黑名單管理期內最多可允許持有1個移動電話號碼,沒有移動電話的也隻能辦理一次新入網號卡業務,限制周期最長為5年。申請解除黑名單限制的用戶,需到公安機關、通信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針對違法辦卡販賣突出問題,《意見》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入網號卡若在入網后7日內未使用的在第一次手機插卡,以及在入網后一年內更換手機的,必須經二次實人驗証通過后才能繼續使用﹔對入網后1年內都沒有使用的號卡,電信企業將直接暫停服務。同時,對存在異常通信行為的疑似詐騙手機號碼,從即日起將全部開展身份信息驗証,未能通過的將一律暫停通信服務。
《四川省涉嫌電信網絡詐騙電話用戶黑名單管理意見(試行)》的發布,是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精神,落實四川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廳際聯席會議開展的以打擊、治理、懲戒開辦販賣銀行卡、電話卡違法犯罪為主要內容的 “斷卡”行動要求的重要舉措,四川通信行業和公安機關將全面按照《意見》要求,深入開展“斷卡”行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非法販卡、倒賣電話卡等違法違規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多發勢頭,維護全省社會治安大局穩定。